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学校将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目前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等)、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发表论文、实物制作及获得专利情况等)、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
三、检查安排
1.项目自查。各项目组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撰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创业实践项目撰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制作汇报答辩PPT,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检查。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检查组(每组有3-4名成员),结合具体情况采取审核中期检查报告、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和集中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并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3),对无明显进展的项目要分析原因并给出是否继续运行意见。
3.学校抽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评价结论和抽查结果将作为推荐下一年度该部门申报计划项目数的重要依据。
4.材料提交。各学院于3月31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4)送交大创项目管理办公室(图书馆六楼经管综合实践中心602室),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学院留存一份;要求项目负责人于4月7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上传至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系统(http://210.46.116.20)。
四、其他
1.各单位于3月17日之前将中期检查安排(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发送到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陈寅平的OA邮箱。
2.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并督促项目组成员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开展项目研究;对于中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向学校反馈。
3.各单位要注意发掘潜力大、成果丰富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
4.逾期未交中期检查报告的项目,按终止运行处理。
5.中期检查合格者,方可报销经费,报销额度不超过资助总额的50%。
6.学校将于2017年4月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7.学校将于2017年6月组织开展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请各单位督促各项目组按照结题验收成果要求(附件5)按期完成项目。
联系人:章刘成陈寅平;联系电话:84865461。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验收报告》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中期验收报告》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验收记录表》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成果基本要求》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