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要求及原则
严格审核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硕士毕业证(原件)、硕士学位证(原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即总分达到200分,外语不低于5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复试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博士研究生考生复试的有关原则及具体要求,确保复试正常有序进行。
二、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考生应向考核小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复试总分100分,其中:
复试考核内容 |
分值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
20 |
学科背景、专业素质、科研经历和成果 |
30 |
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研究工作计划和设想 |
30 |
外语水平证书、听力、口语水平和学术外语笔试 |
20 |
2、针对一流学科验收反馈的待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待加强研究生赴境外交流学习、待加强国际高水平科研成果,为推进工商管理一流学科高质量建设,设定复试笔试内容为:
(1)学术外语考试:所有复试考生参加学术外语笔试(满分为10分)。
(2)加试:专业学位硕士、非经管类学术学位硕士、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未考高等数学的考生需加试:计量经济学、管理统计学。(参考教材:李子奈,潘文卿 编著. 《计量经济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李金林,赵中秋,马宝龙 编著.《管理统计学(第3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满分为100分)。
三、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折合后综合计算,其中:初试总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其中,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
复试加试(计量经济学和管理统计学)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分数不计入综合成绩。
四、复试时间、方式、地点
复试时间:2024年5月29日下午13:00-15:00 学术外语笔试
2024年5月29日下午15:05-17:05 加试笔试(计量经济学、管理统计学)
2024年5月30日上午08:10- 专业素养
笔试考试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管理学院(409室)
专业素养考核方式及地点:线下考核、哈尔滨商业大学管理学院(西121室)
专业素养考核程序:
(1)07:40-08:10 复试前准备。
(2)08:10-11:40 专业素养考核。
(3)11:40-12:00 休息,秘书汇总成绩。
(4)12:00-12:10 复试小组商定拟录取名单。
(5)12:10 复试组长宣布拟录取名单。
五、参加复试加试学生名单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导师姓名 |
外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总分 |
语种 |
1 |
桑雨薇 |
工商管理 |
魏胜 |
60 |
90 |
88 |
238 |
英语 |
2 |
赵佳圆 |
工商管理 |
霍红 |
58 |
93 |
86 |
237 |
英语 |
3 |
白春景 |
工商管理 |
魏胜 |
54 |
78 |
89 |
221 |
英语 |
4 |
程元鹏 |
工商管理 |
汤姿 |
68 |
65 |
80 |
213 |
英语 |
5 |
闫雪婷 |
工商管理 |
白世贞 |
60 |
63 |
87 |
210 |
英语 |
6 |
梁舒萍 |
工商管理 |
鄢章华 |
60 |
72 |
71 |
203 |
英语 |
7 |
郭航 |
工商管理 |
白世贞 |
55 |
67 |
79 |
201 |
英语 |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综合成绩得分,择优录取。有以下情形者不予拟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加试考生的加试总成绩低于60分;
(3)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应急处置预案
管理学院负责本单位博士招考考前、考中、考后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落实技术支持、安全及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招考全流程考务人员及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舆情监控,及时上报并科学有效处置考生违规违纪、网络技术故障等各类突发事件。
八、违纪处理
(一)考生提前在《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上实名签字,并上交学院。
(二)参加考核的所有老师必须签署《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人员保密协议书》。
(三)设置纪检人员全程对考试进行监督。
(四)加强企业管理博士研究生招考录取工作纪律,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考核。博士研究生招考录取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招生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招生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招生录取的人员,不得参加与招生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公示期
学院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联系人和服务电话
吴老师 84865198
哈尔滨商业大学管理学院
2024年5月28日